一、 |
目的:為鼓勵及推廣本鎮農民種植南瓜,並改善南瓜栽培管理技術,創造產量及提高南瓜品質,發展具有無毒概念的農特產品,開拓南瓜產業提高競爭力,以增加農民收益。 |
二、 |
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
三、 |
主辦單位:淡水區公所 |
四、 |
協辦單位:淡水區農會 |
五、 |
評鑑日期:100年7月1日(星期五)上午10-12時起 |
六、 |
評鑑地點:淡水捷運站活動會場 |
七、 |
頒獎時間:100年7月02日(星期六) 上午10時,獲獎者請於上午9時前到達會場接受頒獎表揚。 |
八、 |
參加資格:參賽人員必須設籍本區且為本人栽培,未經報名或經查證非本人栽培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
九、 |
報名參加日期:即日起自100年6月24日止。 |
十、 |
參賽品種及規則: 1.參賽品種:須係公所提供之大南瓜-巨人品種,其他品種之大南瓜不列入競賽。 2.參賽分三組,品質、重量組各15人,創意組10人,共計45人。 3.品質競賽:每人一粒,重量50台斤以上。 4.重量競賽:每人一粒,重量70台斤以上。 5.創意競賽:每人一粒、重量30台斤以上。 6.如重量或品質未達到入選標準則不列入參賽資格。 |
十一、 |
評審標準: 1.品質評鑑:重量佔40﹪、外觀形狀佔30﹪、表皮色澤佔30﹪。 2.重量競賽:以電子秤重,重量大小依序排名為錄取依據,重量相同分以外觀形狀之優劣為依據。 3.品質評鑑總分如同分者,以外觀形狀佔分數之高低為錄取依據,再同分者依序以雕刻美化、表皮色澤為依據。 4.各參賽大南瓜於100年7月1日上午8時前,自行送達淡水捷運站比賽會場。 5.每一參賽大南瓜左右之藤蔓需留至南瓜之邊緣,以防止蒂頭腐爛。 6.大南瓜如發生病蟲害造成腐爛現象,或嚴重產生畸型現象則不列入評比, 請各參賽者勿送達比賽現場。 7.參加者對主辦單位之評審結果、展品陳列,不得有任何異議。 |
十二、 |
評審:邀請新北市政府1名、淡水區公所2名、淡水區農會1名等擔任評審工作,評分方法依據大南瓜各項評分標準評定成績。 |
十三、 |
獎勵內容: 大南瓜品質評鑑及重量競賽,各依評審標準錄取如下,以資鼓勵。 (一)重量競賽 1. 冠軍1名,獎金10,000元。 2. 亞軍2名,獎金每名8,000元。 3. 季軍3名,獎金每名6,000元。 4. 殿軍4名,獎金每名4,000元。 (二)品質競賽 1. 冠軍1名,獎金10,000元。 2. 亞軍2名,獎金每名8,000元。 3. 季軍3名,獎金每名6,000元。 4. 殿軍4名,獎金每名4,000元。 (三)創意競賽 1、冠軍1名,獎金10,000元。 2. 亞軍2名,獎金8,000元。 3. 季軍3名,獎金6,000元。 4. 殿軍4名,獎金4,000元。 |
十四、 |
參加比賽之大南瓜,凡入圍者,均需先行留置於活動會場由主辦單位作為會場佈置用,如有意願載回者,需俟7月3日活動結束晚間7點後,始可自行載回。另留置於活動會場中之大南瓜,如有任何損毀或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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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請洽(02)2622-1020分機333 康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