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元旦連續假期調整新北市路邊停車收費時間

2012121809:55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為配合102年度元旦連續假期,調整各路邊收費停車場收費時間,說明如下:
一、 三重、蘆洲、林口、新莊、樹林、汐止、新店、永和、中和、板橋(假日收費路段除外)、土城、三峽(假日收費路段除外)及汐止等行政區之路邊收費停車場於101年12月22日(星期六)正常收費;101年12月31日(星期一)停止收費。
二、 鶯歌區路邊收費停車場於101年12月22日(星期六)停止收費,101年12月29日(星期六)至102年1月1日(星期二)維持正常收費。
三、 板橋區、三峽區假日收費路段於101年12月22日(星期六)採平日收費時間計收停車費;101年12月29日(星期六)至102年1月1日(星期二)維持假日收費時間計收停車費。
原則上一般收費路段於102年元旦連續假期皆不收費,但是鶯歌區路邊收費停車場及板橋林家花園與三峽老街周邊、板橋府中商圈及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假日收費路段,於101年12月29日(星期六)至102年1月1日(星期二)維持正常收費。
交通局表示,因為鶯歌區、板橋林家花園與三峽老街周邊及板橋府中商圈,假日遊客與購物人潮較多,停車需求高,為提升該等地區之停車轉換率,增加遊客假日休閒、購物停車之便利性,故仍維持正常收費。另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假日探病民眾之停車需求較高,故亦維持正常收費。至於其餘一般收費路段於102年元旦連續假期皆不收費。
交通局長趙紹廉提醒車輛停放於本市轄內之路邊收費停車位之用路人,如果在停車離開時卻不見繳費通知單,可於停車翌日起15天內(繳費期限內),利用本局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查詢停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