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水果月曆

2012112016:34
101年11月26日起持統一發票兌領「」活動開始囉! (桃園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自本(101)年11月26日起每週一至週五辦公時間,民眾持消費購物之101年11-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5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即可至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兌換「2013水果月曆」1本,每人限兌領1本,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該局說明,為透過不同方式將租稅常識傳送至社會每一階層,灌輸民眾正確納稅觀念,提升國民納稅意願,特別於歲末在所屬轄區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與連江縣(馬祖)等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同時舉辦『持統一發票兌領2013水果月曆』活動,藉以宣導民眾於購物或消費時向商家索取統一發票或使用電子發票。民眾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